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舒同遗孀状告《中国书法》杂志社展出伪作一案近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
舒同遗孀王云飞委托其子王征出庭代理。王征说,《中国书法》杂志社展出的舒同作品系伪作,他向法庭出示了公安部的《物证鉴定书》。《鉴定书》称,经过对原告方送检的1998年11月24日-29日在《当代书法京华十一家遗作展》上展出的署名“舒同”的5幅作品复制件和舒同1926年至1984年所写的样本书法笔迹的比较检验,发现“两者在笔画的起收笔动作特点、笔画间的搭配位置、运笔形态、笔力等大量细节特征存在明显差异。”此外,送检材料上的名章与相对应的舒同真名章印文“刻写特点不同”。由此得出结论:1、检材上的字迹不是舒同所写;2、检材上的“舒同”、“舒同之印”名章印文与舒同真名章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所盖印。
但《中国书法》杂志社向法庭提出了书法作品的真伪是无法进行鉴定的观点,他们认为,中国书法的真伪之争自古有之,如《古代书画图目》中大量作品存在真伪问题。被誉为“书圣”的我国东晋时期的著名书法家王羲之的作品无法鉴定就是公认的事实。因此,原告提出的“伪作”问题只能纳入学术讨论的范畴。单凭展览作品的复印件就鉴定其是“伪作”,这是不合适的。
这是继吴冠中状告朵云轩假画案之后又一起关于名家字画真假案。目前,本案还未有最后结论,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